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5〕288号)要求,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
除部分另行发布的指南外,本次集中申报依照《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和各类型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根据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所有类型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均需在网上填报申报书。已有网上申报登录账号的老师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在系统“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
从未登录过系统的老师可通过自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申报须知》)或者发送邮件到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获取登录信息(邮件内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常用邮箱、手机号码和所在学院等信息)两种方式获取登录账号。
(二)非基金类项目(不含“尖锋”行动计划)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时,需下载编写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2. 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将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查新报告等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材料。
3. 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附件。
(三)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申报要求
1.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请项目时,请将《承诺和审核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纸质版装订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3)。
3. 其他项目所需材料请申请人按照《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自然科学基金类)》(附件2)办理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项目申报限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 非基金类项目:主持的项目实施期满仍未完成验收的,或因项目撤销、验收不通过、终止且有需要退回经费而未退回的。基金类项目:截止至申报日,主持的项目(课题)实施期满仍未提交合格验收申请材料的,或因项目撤销、验收不通过、终止且有需要退回经费而未退回的。
2. 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
3. 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杜绝为申报项目恶意变更项目成员顺序的行为。
4. 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
5. 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且在执行期内的。
(二)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广西揭榜制科技项目、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广西科技智库建设课题、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以及“夯基”行动计划、“尖锋”行动计划、“智果”行动计划、“垒台”行动计划、“协同”行动计划、“赋能”行动计划项目等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A类延续资助、C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联合专项项目)、“赋能”行动计划联合研究与应用示范(广西青年科学家项目、“带土移植”人才引进项目、产教协同科技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广西科普能力建设项目)两类中的1个项目。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六)凡已获得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非地区基金项目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七)一次性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A类延续资助、C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鼓励和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类项目。
(八)同时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可申报主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同时还可以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中的1个项目,但原则上同一年度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
(九)重点项目。正在主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但申报其他非重点项目不受此限制。
(十)杰青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正在主持在研的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新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一)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申报人须于2025年8月11日18:00前在系统将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请预留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时间),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
(二)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8月25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基金项目除外)须于8月31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五、填写和附件盖章等注意事项
(一)非基金类项目填写成员时不要忽略“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的规定。
(二)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填写需学校提供的近5年承担的科技项目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等信息(详见附件4),请牵头申报老师保存使用。
(三)基金类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60%以上,注意学生不算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如:项目组成员一共5人,其中老师3人,学生2人,这样可以通过审查)。
(四)基金类项目申报需附件上传"经费包干制承诺书"(系统中下载模板或者在学校申报通知附件下载),承诺书只需要申报人签字,不需要盖校章。
(五)基金类项目申报需单独上传"承诺和审核推荐表",此材料需要项目组成员签字后,盖学校公章后再上传系统。
(六)基金类项目申报需要开具“平台固定成员说明”的申报老师,请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须知中的平台固定成员说明模板填写好后,发给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后,统一汇总发送给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唐琼琼或林锦培老师,待盖好科技处公章后通知学院去相应值班室领取纸质版,由老师们拍照或扫描上传到附件。
(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申报要求提供“能够说明其人事组织关系在广西的相关文件(以上材料扫描上传申报系统,单位管理员查验原件)”,此材料按照往年经验不再需要提供学校另行开具的证明材料,请申报老师将“本人聘用合同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即可,附件名称统一为“人事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八)申报系统已经上传了《半岛体育app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如果填写时不能够自动抓取,请申报老师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九)盖章材料需经过学校网上申请后办理,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5-6。
六、其他重点注意事项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要求,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应积极主动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相关工作。本次申报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要求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项目至少吸纳1位应届高校毕业生,资助经费300万元(含)项目至少吸纳2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三)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相关规定,凡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包括以人为测试、调查、观察等研究活动的对象,以及利用人类生物样本、个人信息数据等的科技活动,或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或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必须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申报时,应上传伦理审查委员会出具的审查意见。具体伦理审查意见开具,参考2025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伦理审查意见开具步骤操作。
(四)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五)“超龄申报”处理方式。
1. 按照非基金类项目申报须知,请所有超龄申报的老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延迟退休的批准文件;
(2)按照自治区政策(附件7)或者学校《半岛体育app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办法(试行)》(师政人事〔2023〕63号)可延长退休条件的“本人符合延长退休政策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简历(包括科研经历、承担课题情况、已获得奖励情况)”。
2. 超龄申报非基金类项目的老师除延迟退休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我区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科技人才或未经认定但符合其相应条件的;
(2)近5年内曾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
(3)自治区重点引进或急需培养的其他特殊人才。
请超龄申报非基金类项目(今年基金类项目不能够超龄申报)的申请人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7月15日前提交至学院(部),由学院(部)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学校将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获得科技厅批准同意超龄申报的批复件后取消系统申报限制。申报期间只能一次性向科技厅提出此类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
3. 系统填报时,请超龄申报的老师,将科技厅的批复文件和符合超龄或超项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以便项目管理机构审核。(说明:超龄申报条件中“未经认定但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应条件的”,具体请参考附件8: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1.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负责“夯基”、“协同”、“赋能”行动计划项目)0771-5891177、5876127、5892607、5872092、5705716、57103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广西科技情报学会(负责“尖锋”、“智果”、“垒台”行动计划项目)0771-5330527、5314362、5318719,监督电话:0771-5318719。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0771-2614210、2618455。
(五)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
1. 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对应指南:方向37、38、46、47。联系电话:0771-2613026。
2. 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对应指南:方向41、42、43、44、45、67、68,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6423。
3. 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对应指南:方向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51。联系电话:0771-2093619、2093690。
4. 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对应指南:方向1、2、3、4、5、6、7、8、9、10、11、12、13、14、15、16、48。联系电话:0771-2803958。
5.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对应指南:方向39、40、51、52、53、55、56、57、58、59、60、61、62、63、64、65、66。联系电话:0771-2802257。
6. 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应指南:方向33、34、35、36、50。联系电话:0771-5863943。
7. 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指南:方向30、31、32、49、54。联系电话:0771-2637698、2618480。
(六)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方式:
电话:18807835062(唐老师),18778399039(林老师),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承诺书(模板)
4.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所需情况说明
5.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盖章操作手册(校财务处系统)
6.学校OA系统——用印申请功能操作手册(网页版)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部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1〕71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