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半岛体育app校内拔尖人才津贴实施办法》(师政人事〔2017〕55号)《半岛体育app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的考核办法》(师政人事〔2017〕5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享受校内人才津贴拔尖人才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
(一)具体考核内容以《半岛体育app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办法》为准。
(二)考核周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学院(部)工作程序
(一)个人填写考核表。考核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半岛体育app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表》(附件2)和《半岛体育app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供表中所填业绩成果相应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考核对象为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参与考核。
(二)学院(部)审核并组织考核。学院(部)指定专人对考核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复核。学院(部)召开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根据《半岛体育app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的考核办法》中人才类别对应的考核标准,对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考核意见。学院(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二)所需报送材料
电子版材料:
1.《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表》WORD格式;
2.《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EXCE格式;
3.佐证材料PDF格式版。
纸质版材料:
1.《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表》签字盖章版1份;
2.《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盖章版1份;
3.相应佐证材料。
(三)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5月12日(周五)上午12点前,按照“学院+校内拔尖人才考核”格式命名,将所需报送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人事处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人才办。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3690071,3635102。
附件:
1.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另行发放)
2.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表
3.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拔尖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
4.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