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4:00-5:00
二、会议地点
雁山校区音乐楼三楼综合厅
三、参加人员
(一)校领导(另行通知);
(二)近期退出领导班子的原校领导(另行通知);
(三)学校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另行通知);
(四)全体处级领导干部;
(五)全体正科级干部;
(六)全校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代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不含机关党委)各派1名党支部书记代表参会,不含前五类人员);
(七)师生党员代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派1名教工党员代表、各学院(部)各派1名学生党员代表,不与前述所有人员重复)。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统计好本单位参会人数,于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韩亚东,电话:3690176,邮箱:gxsdzzb@gxnu.edu.cn)。不能参会的人员要注明原因,并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
(二)请与会人员于当天下午3:45前入场完毕;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三)根据安排,学校增派了育才校区、雁山校区往返校车。时间为当天下午2:50,在育才校区南门乘坐增派校车前往雁山校区;当天下午5:15-5:30,在雁山校区起文北楼前广场乘坐增派校车返回育才校区。
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回执
校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