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单位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现就在全校范围开展房屋(场地)出借情况排查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报备范围。重点排查各学院(部)、各单位将占有、使用的房屋(场地)在一定时期内以无偿方式让渡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情况。
二、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在6月30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房屋(场地)出借情况一览表》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南楼126国资处校园经营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70912583@qq.com邮箱。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报备工作,按期报送材料,确保学校如期完成后续审核报备工作。
联系人:张 磊 联系电话:3696587、18907839988
附件:房屋(场地)出借情况一览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