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户:
经多方努力,东院一期集资建房已启动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现办证工作进入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审核职工个人身份确认环节。根据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要求,现将办理《桂林市职工全额集资建成住房分户核定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身份证复印件
1.未婚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未婚声明一份(声明需在原件上签名摁手印)。
2.离异未再婚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和未再婚声明(声明需在原件上签名摁手印)。
3.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结婚证复印件
1.若结婚证丢失的,需民政局、街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一份。
2.项目竣工时间后(2011年9月13日)申请人(或配偶)婚姻状况有变化的须提供每次婚姻情况证明一份(结婚证、离婚证等);或每次婚姻具有结婚日期、离婚日期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析产证明一份。
(三)户口本复印件
1.未婚的提供本人户口本本人页、外加户口本半岛(中国)一份。
2.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夫妻两页、外加户口本半岛(中国)一份。
(四)职称或职务证明
1.申请人及配偶在项目竣工时间前(2011年9月13日)取得的职务任命书或职称证明(职称证、职称评审单位对职称评定的批复、个人职称评定表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竣工时间前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最高职务或职称)。
2.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五)不动产登记信息查档证明
1.提供夫妻双方的《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档书》(原件)。
2.办理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88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截止时间及提交地址
请东院一期集资建房户于2022年6月13日前提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科(雁山校区起文南楼122室,电话:3690336)
三、其他注意事项
因推进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请大家互相转告,按时上交相关材料。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26日
关于推进东院一期集资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送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