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1〕12号)要求,做好过渡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稳定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摘帽不摘帮扶”要求,积极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对对口帮扶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稳定脱贫户(含纳入监测对象但已消除风险的脱贫户)开展帮扶联系,努力扎牢防止返贫致贫关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帮扶联系对象。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稳定脱贫户(含纳入监测对象但已消除风险的脱贫户)。
(二)帮扶联系主体。各学院(部)、各单位帮扶联系人要积极做好帮扶联系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发〔2021〕4号)执行,即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同时属于脱贫户(含稳定脱贫户)应继续保持原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联系人不变。其余帮扶要求按照学校下发的《半岛体育app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试行)》(师政办〔2021〕23号)文件执行。
(三)帮扶联系要求。此次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工作,帮扶联系人(见附件)通过入户走访及电话联系等方式每季度开展帮扶。其中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分别需入户走访1次,其它时间(第一、三季度)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帮扶对象开展有关帮扶工作。鼓励帮扶联系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帮扶联系次数。
(四)帮扶联系内容。帮扶联系人主要负责跟踪了解帮扶联系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巩固脱贫成果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以及生产生活条件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助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董,0773-3696869。
附件:原半岛体育app校领导和中层干部结对帮扶(联系)责任人、贫困户基本信息表
半岛体育app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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