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公共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就做好近期采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提交采购申请
截至目前,各单位如还有本年度的采购任务,请尽快提交采购申请。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0〕37号)要求:2021年起,除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请各单位预留好政府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不少于30天)。
本年度的采购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逾期将无法进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同时也无法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督促依法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文本(涉密除外),并按要求做好合同备案,未及时签订合同和公告合同文本的单位将影响后续项目的采购计划上报。请各单位在接到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确保学校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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