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半岛体育app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调查内容及部门职能对调查表进行任务分解(附件1)。“填报单位”负责对应表格数据的收集汇总、系统填报、审核校验以及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的最终报送等工作;“配合单位”积极协助填报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并做好相关审核校验等工作。具体涉及单位如下:
(一)填报单位
发规处、学工部(处)、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国际处、资产处、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部。
(二)配合单位
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国际处、资产处、离退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高师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校医院、图书馆、网信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职师学院。
二、填报方式
(一)材料收集:配合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的具体分工向填报单位提供准确详实的上报数据和相关台账,并积极协助填报单位做好相关审核校验工作。
(二)网上填报:填报单位在收集汇总各配合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登录“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登录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关注填报指南
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高等教育)》(附件3),明确任务分工,熟悉填报范围、表格说明、指标解释及校验关系等,进行规范的材料收集和数据填报,确保统计调查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重视台账管理
各单位要注意保存好相关数据的原始支撑材料,做到数据来源有依据,审查校对有佐证。如出现数据比2020年增(减)幅超过20%的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三)完成季度报表
从2020开始,教育部试行季度统计调查改革,涉及“学生变动情况”和“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两张表格(附件4),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按季度完成填报并保存,发规处进行最终审核上报。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工作人员回执》(附件5)并请“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填报人员”加入“广西师大教育事业统计QQ群(群号317197033)”,按照“单位+姓名”格式修改备注名称。
(二)各填报单位须于2021年10月8日下班前完成《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的系统填报和审核校验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电子、纸质版材料至发规处。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2.《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和《季度调查表》完成网上填报后,须同时报送相应表格的统计台账;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fgb@gx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北楼64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15977438459
附件:1.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高等教育)
4.季度调查表
5.工作人员回执
发展规划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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