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3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学校开学复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校园火灾54起,在8月份放假期间仍发生了5起校园火灾。学校5月发生1起火险、6月发生1起火灾事故苗头,暴露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当前,第18届东盟博览会举办在即,学校开学复课,校园活动增多,人员聚集,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补齐消防安全短板,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期防范机制,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二、研判风险,强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近期,学校几起火险,主要原因为电气故障和生活用火不慎。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吸取教训,全面分析研判电气线路老化、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实验室危化品违规储存、食堂电器使用不当等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同时,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变压器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整改进度,落实闭环管理。
三、联合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在各学院(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强抽查和指导,及时督促整改各项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
四、广泛宣传,营造校园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岗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保卫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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