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1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数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化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心理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等7个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工作,拟推荐半岛体育app“技术赋能 智慧教学 共生发展——地方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体系构建与实践”等7个成果参加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将相关异议予以转达。
电话:0773-3698175,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5室。
附件:2021年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拟推荐半岛体育app教学成果名单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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